Page 204 - 臺大管理論叢第32卷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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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ors’ and Officers’ Liability Insurance and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降低董監事的訴訟風險時,亦會挹注更多的資源於公司社會責任作為上。
               (八) 經產業調整的董監事責任險保障
                    由於董監事責任險的目的在於讓董監事與公司高管在進行風險性決策時不要
               過於保守,而不同產業的公司所面對的風險大小是具有差異性,因此本研究考量不
               同公司位在不同產業所承受的風險性,考慮將公司的董監事責任險保險金額以及平

               均每人保險金額進行產業調整,以控制不同公司位在不同產業之風險控管需求之不
               同。表 18 報告經產業調整後的董監事責任險保障(個別公司之保險總金額減去保
               險總金額之產業平均數:lndolicid;個別公司之平均每位董事保險金額減去平均保
               險金額之產業平均數:dolipid)是否影響公司社會責任表現的迴歸估計結果。實證
               結果顯示不論是經產業調整後的董監事責任險保險總金額或是經產業調整後的董監
               事責任險平均保險金額,皆顯著正向地影響公司社會責任表現變數,包括公司的社
               會責任累積表現、社會責任重覆效果、資產的社會報酬率以及每股社會貢獻值。實

               證結果顯示即便控制了不同產業對於風險控管需求的差異性下,董監事責任險保障
               程度仍與公司社會責任表現呈顯著正向關係。
                    整體來看,董監事責任險保障與社會責任表現的關係是正向的,雖然董監事責
               任險保障程度的提高對社會責任表現的正向影響遞減,但對於重視社會責任的公司
               而言,董監事責任險對於社會責任投入的正向影響效果明顯高於相對較不重視社會
               責任的公司,足見愈重視永續經營的公司更強調公司整體風險管理的重要,從而更
               強化董監事責任險與公司社會責任投入的正向連結。當我們考慮控制公司需求董監
               事責任險的背景條件以及超額董監事責任險保障,公司社會責任與董監事責任險的
               正向連結關係仍持續且明顯的存在。最後,受董監事責任險正向影響的社會責任表

               現能增進公司未來績效與價值。


                                               伍、結論與建議


                    政府主管機關為健全金融市場公司治理以保障股東權益,近年來參酌世界先進
               國家在董監事責任險上的發展,積極推動國內上市上櫃公司投保董監事責任保險。
               既有研究中已充分討論了董監事責任險具有提高董監事任職意願、風險承擔、降低

               投資不足、降低公司破產成本以及增加外部監督以強化公司治理等利益,亦證實了
               董監事責任險會增加被保險者的道德危險並引發投機行為而使公司不利的經濟後
               果,然而,針對公司兩種風險管理策略,董監事責任險(針對董監事高管任職期間
               訴訟風險的管理)與企業社會責任表現(針對公司與利益關係人關係風險的管理)
               的關係,並未有相關的研究進行討論與檢驗。
                    就正面觀點來看,董監事責任險涵蓋程度將正向影響公司的社會責任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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