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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身癌症保險之評價

220

6

女性

1998~2006

年持續

i

年的治療率

持續期間

罹癌年度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第一年

0.6653 0.6671 0.6979 0.7050 0.7023 0.7074 0.7244 0.7264 0.7278

第二年

0.5672 0.5697 0.5948 0.6022 0.6050 0.6077 0.6259 0.6290

-

第三年

0.4984 0.5021 0.5233 0.5298 0.5316 0.5429 0.5585

-

-

第四年

0.4567 0.4614 0.4799 0.4882 0.4837 0.4865

-

-

-

第五年

0.4170 0.4259 0.4415 0.4505 0.4364

-

-

-

-

第六年

0.3800 0.3872 0.4083 0.4148

-

-

-

-

-

第七年

0.3522 0.3569 0.3741

-

-

-

-

-

-

第八年

0.3275 0.3262

-

-

-

-

-

-

-

第九年

0.3036

-

-

-

-

-

-

-

-

5

與表

6

中,觀察不同年度罹癌後持續

i

年治療率的變動情形,持續一到六年

的治療率有明顯改善趨勢。持續一年的治療率等於表

3

與表

4

第一年的治療率,不論

性別,持續一年的治療率皆逐年改善,由於持續

i

年的治療率為治癒率累乘的結果,

所以具有逐年改善趨勢。然而隨期間延長,治療人數逐年遞減,使持續七年以上治療

率的改善趨勢產生誤差,改善趨勢減緩。比較性別差異時,由於女性治療率高於男性,

故持續

i

年的治療率有相同效果,同時性別差異可達近一倍之多。於計算保費時,此

差異將加重不同性別的保費差距。

四、罹癌病患每年就診次數與每次就診費用

為計算估算癌症醫療成本,除癌症發生率、罹癌後的持續治療率,尚需瞭解罹癌

後的醫療支出。本文於前言中提及,依據健保署公布重大傷病統計資料顯示,健保重

大傷病醫療費用支出每年增加,

2013

年的總醫療費達

1625

億元,相較於

2012

年的

1558

億元,增加

67

億元。而重大傷病支出中,癌症的醫療花費佔比最高,

2013

年重

大傷病醫療費用用於癌症的支出達到

627

億元,占重大傷病總支出的

38%

,這也導致

健保署於

2015

年對癌症患者的重大傷病證明期限做修改,針對不同癌症種類、病情

給予不同的重大傷病卡期限。這些資訊表示隨著醫療技術進步,罹患癌症後的費用上

升。因此本文對罹患癌症後的費用進行分析,將癌症門診醫療支出分為兩部分:頻率

(Frequency)

與幅度

(Severity)

。頻率為癌症病患每年的門診次數,幅度為癌症病患一次

門診的費用,相較於過去研究以平均數做觀察指標,本文以頻率與次數之機率分配為

基準,能更接近實際癌症醫療支出。本文統計癌症病患一年癌症門診次數,估計一年

癌症門診次數的機率分配。因健保資料庫提供門診的治療明細,因此能觀察每位癌症

病患一年之癌症門診次數。癌症病患一年之癌症門診次數的機率分配定義為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