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大管理論叢 NTU Management Review VOL.30 NO.3

Effects of Users on Technology Adaptation: Multi-Case Studies from Morphogenetic Approach 82 境中,必定有過去才有現在,所以社會行為的出現,絕非在真空中突然發生,而 是有所依據或基礎。固然人有自主性與個人特質,但仍會受到社會結構的影響, 而去從事某些社會行為。因此,結構性的制約,通常和社會行為的出現共存。 2. 社會互動:雖然人的社會行為受到結構的制約,但相反的,人的行為也絕非社會 結構所可完全決定。因為無論如何,人總是有自覺的能力,所以當人感受到原本 的社會結構有缺陷或不適當時,就會起而行動,找出比過去更適合的社會運作方 式,並修改原有的社會結構,以符合現況的需要。 3. 結構精緻化:最後, Archer (1995) 認為,當社會互動告一段落後,新的社會結構 即會形成,雖然新的結構,不一定是各方原先所設想的新結構,但新的結構仍會 慢慢被各方所逐漸接受,並且持續做一些小範圍的修正與調整。這個時候,一旦 結構的修正接近完成或調整越來越少時,就等同人們的社會行為又開始受到新結 構的制約,既得利益者會努力使新結構穩固,並強化對人們的規範,而反對者又 會試圖改變現況,並等待下一階段社會互動的機會出現。 Archer 提出的型態生成論,由於呈現了制度系統形成的時間序列過程,更融合 結構性影響及個人主體性兩種思維於其中,所以它較能夠說明複雜的社會系統究竟 是如何演變,同時也解釋行動者在過程中所處的關鍵角色,以及行動者如何互動與 協商,以致於催生出新的結構。因此,一些學者 (Volkoff et al., 2007; Mutch, 2010) 即建議,型態生成論或許可以用來說明採用科技所導致的組織變遷現象。 若我們把型態生成論做為理解科技調適的一種角度,從立場而言,組織採用一 項科技,等於組織準備要進行一連串的適應過程。首先,和結構制約的理論的觀點 相似,型態生成論同樣很重視科技結構對組織運作型態的影響,但差別在於,型態 生成論認為組織運作方式的形成,雖然科技的結構有其影響力(影響使用者的行 為),不過使用者同時也受到所處的社會情境影響,因此使用者的行為除了被科技 結構所制約外,也被自己所處社會/組織制度條件所制約,故使用者面對著兩種結 構(條件)的制約。 其次,對使用者而言,當他們同時身處於科技結構的制約和社會/組織條件制 約時,他們會去感知外部的制約對於他們的限制與要求究竟有多大,並且去評估應 該採取何種行動方式或策略以回應制約的要求 (Volkoff et al., 2007; Mutch, 2010) 。兩 種可能的行動策略分別是:第一種策略,使用者會消極接受科技制約的限制,把科 技結構的要求,內化成為自己行為的準則;第二種策略,使用者會積極用互動、溝 通或協商的方式,調整科技的結構,或採取可能的行動來回應科技結構的限制。是 故,相較於第一種策略屬於服從科技結構的作法,在第二種策略中,使用者會採取 一種類似社會行動的方式,透過彼此之間的溝通、協商或凝聚共識,甚至是採取一 些抵抗行為的作法,來試圖改變科技結構所帶來的限制。也因此,以型態生成論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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