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大管理論叢第31卷第2期

45 NTU Management Review Vol. 31 No. 2 Aug. 2021 根據IFRS 17 的原則搭配4.2%的UFR,A壽險公司於第三年末的負債公允價 值接近033。因本文設定的終身壽險保單屬精算公平(Actuarially Fair) 保單,亦即在 出售當時,預期保費的現值等於預期理賠的現值34;出售後準備金將逐漸遞增,直 到保障期間的中後期。但因遠期利率要趨近UFR,帶動殖利率曲線的上升,準備金 因此會比原來精算出來的低。在目前的模型下,平均值接近0,中位數則為負5.7億, 亦即有50%以上的機會預期保費收入的現值會高於理賠支出的現值。 另一方面,負債金額的不確定性很高,標準差超過59 億元,遠大於平均數與 中位數及保費收入。這麼大的標準差源自於殖利率曲線的不確定性。值得注意的是, 即使已經設定UFR為4.2%,負債金額的標準差還是很大。而中位數在平均值的左 邊,也意味著極端高負債值的影響,大於極端低負債值的影響。鑑於臺灣債券市場 規模與流動性的限制,所謂的資產負債管理(Asset-liability Management) 很難於實務 上施行35,亦即很難找到對應的資產足以抵銷負債價值的變動,這將對未來壽險公 司的經營產生極重大之影響。承前節所述,未來應如何因應導入IFRS 17 之重大衝 擊,尚需各方多加審慎思考。 為進一步呈現IFRS 17 所可能帶來的巨大衝擊,本研究描繪出第三年末保險合 約負債之公允價值分布圖36。圖1 顯示當採用某個時點的殖利率曲線來計算準備金 的公允價值時,即使有固定的UFR,壽險公司的準備金仍會有極大的變動;而如此 大金額的變動,可能導致壽險公司在法定的會計報表上呈現清償能力不足甚或破產 的狀況。更令人無法接受的是,這些鉅額的數字可能在下個評價時點大幅減少(當 殖利率曲線有顯著上升時),使壽險公司由清償能力由不足轉為大幅獲利。 負債金額這麼不穩定的主因是折現率曲線太不穩定所致。雖然有固定的UFR, 但此終極利率是設在60 年,而臺灣比較有實質意義的市場利率只有10 年以內的利 率,因此從10 年至60 年這一段利率曲線都是「人造」的結果。但人造的這一段 變動很大,導致負債現值的波動度很大。因此要解決這個問題,可以有兩個可行 33 雖然數值接近0,但並不是0,而是負數,代表預期保費收入的現值略高於理賠收入的現值, 亦即有些微的合約服務邊際。本文尚無考慮合約服務邊際的攤銷及風險調整如何隨著時間與 外在環境的變化而變化。於真實環境下,合約服務邊際的攤銷及風險調整應隨著時間與外在 環境的變化而重新計算。 34 實務上並無符合精算公平保單,但此為學術論文中常見的假設,其目的在於避免預期利潤的 產生可能對研究問題帶來不必要的干擾。我們其實也可以任意假設一個獲利率, 但此設計僅會 使公允價值及業主權益的機率分佈往右移,並不會影響本文的發現。 35 參見李賢源 (2003)。 36 圖1所呈現的負債公允價值之變異來自於未來利率的變動,不會被歸到RA項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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