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大管理論叢第31卷第1期

44 Motivations behind Property Developers’ Price Cut: “Profit-Sharing” vs. “Sales” 三、模型變數說明 在個體觀點研究的迴歸模型中,參考Song (1995)、Knight, Miceli, and Sirmans (2000)、 Basu and Thibodeau (1998)、Semeraro and Fregonara (2013) 及鄒欣樺等 (2007) 實證研究,將產品特徵、空間區位及推案時機納為研究變數,另外,本文研究標的 為建商新推個案(分為預售屋及新成屋),因此,將建商財務規劃納入變數進行研 究。綜合上述,將不動產特徵之變數區分為:不動產產品特徵、建商財務規劃、空 間區位及推案時機等四大類。 (一)不動產產品特徵 1. 樓層高度 林秋瑾(1996) 指出,樓層愈高,營造成本愈高,反映建商建築融資利息等資金 成本較高,議價率較高。另外,建物高度愈高,通常即為建物臨路寬度愈大。依《臺 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第十一條及第二六條規定,住宅區建物高度比不 得超高1.5 倍,商業區建築物高度比不得超過2 倍。因此,樓層高度與建築物面前 道路呈正相關,面前道路愈寬,建物可興建高度愈高,係為臨主要幹道建築,可能 規劃大坪數等產品,房價開價較高,但營造成本可能愈高,建築融資成本較高,因 此議價率亦有可能較大;反之,樓層愈低,面前道路愈窄,可能為巷弄典型住宅產 品,房價開價較低,但營造成本可能較低,建築融資成本較低,故議價率可能也較 低。 2. 公設比 公設比與公共設施多寡,並非為正相關。公設比通常反映新推個案未來可實際 使用坪數。根據《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四項第二款規 定,房屋面積包括主建物、附屬建物及共有部份;及第五項第一款規定,扣除法定 停車空間之共有部份,即為公設面積。一般新推個案公設比在30%左右(公設面積 /房屋面積)。公設比太高,代表房屋實際使用面積小,房屋主建物坪數單價較高; 另外,公設比亦反映房屋總價,公設比愈高,代表房屋所有權狀面積愈大,房屋總 價愈高。也就是說,公設比愈高,主建物單價愈高,但建物使用效率降低,議價率 可能增加。 3. 主力坪數 林秋瑾 (1996) 認為,坪數大小對單價有顯著影響;邱于修、周美伶與張金鶚 (2013) 認為,小坪數與較大坪數產品,主要為投資需求之非典型產品,中坪數產品 則為消費需求之典型產品。主力坪數與產品市場定位相關,涉及推案時機點的選擇。 主力坪數隨推案時機不同,其銷售率及議價率亦不相同。本文主力坪數依據國泰房 地產指數數據資料之坪數分佈概況,分為較小坪數、中坪數及較大坪數三類。其中, 25 坪以內為較小坪數,約佔23%,65 坪以上為較大坪數,約佔25%,其餘坪數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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