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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大管理論叢

27

卷第

3

75

次模型(包含有相同

IV

個數的次模型)分別加以平均後進行比較,若平均解釋力仍

具有

X

1

>

X

2

,稱為各階之下

X

1

X

2

為條件優勢。

一般優勢

(

D

g

)

。如果

X

1

X

2

的各階下條件優勢並非一致,但是將各階下與

X

1

X

2

的有關的各次模型解釋變異求取平均後,仍有

X

1

>

X

2

的結果,稱為

X

1

X

2

有一般

優勢。換言之,一般優勢反映的是所有各自與某

IV

有關以及與之無關的各階次模型

的解釋變異的平均差異量,是

IV

配對比較最弱的一種優勢,但也是三種優勢分析中,

能夠反映各

IV

相對重要次序的單一優勢統計量。

前述三種優勢狀況比較所涉及的各種解釋變異量拆解如表

1

所示(為簡化說明,表

中僅有

X

1

X

2

X

3

三個

IV

)。完全優勢的判斷可以直接取「各階模式效果」中的整體

解釋力來比較。該欄當中的

0

表示模型中沒有任何

IV

時(零階)的解釋變異量為

0

當模型中已有第一個

IV

時(一階)的解釋變異量為 ,已有第二個

IV

時的解釋變異

量為 ,依此類推。當模型中已有

X

1

X

2

時(二階)的解釋變異量為 ,已有

X

1

X

3

時為 ,依此類推。當模型納入三個

IV

即為完整模型,總解釋變異量為 。

由於表

1

帶有三個

IV

,因此當

>

>

兩者成立時,

X

1

X

2

的完全優

勢即成立,可標示為

C

+

,或稱

X

2

X

1

為完全劣勢,標示為

C

。同理,當 與

兩者成立時,

X

1

X

3

具有完全優勢,或

X

3

X

1

具有完全劣勢。

如果完全優勢無法確立,進一步的可以利用表

1

的各階累積效果增量的平均值來

進行條件優勢的比較。如在橫列

(A)

中的

為模型中僅帶有一個

IV

的效

果量,這三個解釋變異量即為零階相關係數的平方。如果模型中已經存在著一個

IV

(例如

X

1

),再增加一個

IV

(例如

X

2

)後所增加的解釋變異量為 ;反之,如果模

型中已經存在

X

2

後再增加

X

1

,所增加的解釋變異量則為 ,兩者的解釋變異加成關

係具有對稱性:

(22)

方程式

(22)

為帶有兩個

IV

的多元迴歸模型解釋力,後來額外投入的

IV

所創造的

R

2

增量稱為第一階

(

k

= 1)

增效,分別由

(a)

(b)

的效果量反映,求平均後可進行一

階條件優勢分析

(D

cond,k = 1

)

,數值較大者被視為在第一階具有條件優勢。同理,當模型

中帶有兩個

IV

後再投入一個

IV

,計算得出的

R

2

增量稱為第二階

(

k

= 2)

增效。針對各

IV

所計算得出的第二階平均增效,亦即

(c)

的平均值,可即為二階條件優勢

(D

cond,k = 2

)

數值較大者得視為在第二階具有條件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