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監事責任險與企業社會責任

Cheng, W. Y., Chang, Y., and Chen, K. H. 2022. Directors' and Officers' Liability Insurance and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NTU Management Review, 32 (2): 155-212. https://doi.org/10.6226/NTUMR.202208_32(2).0005

鄭惋尹,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財務金融技術學系
張元,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財務金融技術學系
陳坤信,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財務金融技術學系

Abstract

董監事及重要職員責任保險(董監事責任險)有助於降低董監事高管的訴訟風險,提高其承擔風險意願,也有助於公司留任優秀人才,以及增進外部監督以強化公司治理等優點。善盡社會責任則有助於使公司與利益關係人合諧,建立並維持社會聲譽以達到永續經營。董監事責任險是一種保險,既有學術研究亦證實社會責任就其可降低公司績效受損之功效,亦可視為一種保險。因此董監事責任險與企業社會責任可同等視為風險管理策略而呈正向關係。相對地,董監事高管亦有可能在董監事責任險的保障下有恃無恐地減低對利益關係人權益的關注,衍生投機行為並傷害利益關係人權益,使得董監事責任險與公司社會責任表現兩者成負向關係。本研究利用2008~2018 年間臺灣上市上櫃非金融產業1,532 家公司的資料,檢驗上述兩個對立觀點何者成立。實證結果顯示:董監事責任險保障程度與社會責任表現為顯著正向關係,顯示重視董監事訴訟風險的公司,傾向於亦會較關注利益關係人權益而有較佳的社會責任表現。  


Keywords

董監事責任險企業社會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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