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大管理論叢 NTU Management Review VOL.30 NO.2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Shared Audit Opinions and the Audit Quality of Group Enterprises’ Financial Statements – Based on the Audit Adjustment 44 整體,與歐美各國的法律環境迥異。此一差異導致會計師個人的報酬與其業務息息 相關。在此情況下,會計師個人的獨立性(或審計品質)更可能因對特定客戶經濟 依賴度的增加而受損。 由上述分析可知,集團企業財務報表僅委由集團主辦會計師查核對審計品質的 影響,理論上並未有一致看法,故本研究不預期假說的方向性,建立研究假說如下: H1:集團企業財務報表委由同一家會計師事務所查核或同時委由不同家會計師事務 所查核,其審計品質不同。 參、研究方法 一、實證模式及變數衡量 本研究以會計師調整數( MISSTATE ,以公司稅前盈餘自結數減會計師查核數並 除以總資產衡量)作為審計品質之代理變數,以驗證本研究假說。採用此變數主要 原因為會計師在查核最後階段,會將查核過程中所發現之不實表達,要求受查公司 加以更正,而使得公司稅前盈餘的自結數與會計師查核數有所差異。當審計品質越 佳時,會計師越能發現受查者的不實表達,亦越能堅持要求受查公司更正該等不實 表達。雖然會計師調整數可用以衡量審計品質,但由於公司稅前盈餘的自結數與會 計師查核數並非公開可取得之資料,過去除 Lennox et al. (2014, 2016) 外,並無其他 文獻採用此方式衡量審計品質,因此,本文於實證模型的設定上,除了參考 Lennox et al. (2014, 2016) 外,亦參考過去有關裁決性應計數的相關文獻 (Jones, 1991; DeFond and Jiambalvo, 1994; Francis, Maydew, and Sparks, 1999; Frankel, Johnson, and Nelson, 2002) ,將其相關的控制變數納入作為實證模型的控制變數。 由於管理當局在各年度操縱盈餘的方向(增加或減少盈餘的操縱),會受到許 多因素的影響(如薪酬契約、負債契約及增資等)。就本研究目的而言,這些因素 難以直接觀察,故本研究首先以會計師調整數的絕對值(以 |MISSTATE| 代表之) 衡量會計師調整管理當局盈餘不實表達的空間。此外,許多研究指出,會計師較容 易因公司高估盈餘或權益,而遭受訴訟及聲譽上的損害 (Kellogg, 1984; Kinney and Martin, 1994; Bonner et al., 1998; Francis and Krishnan, 1999) ,導致會計師對管理當局 操縱盈餘增加或減少的態度並不同。誠如 Kinney and Martin (1994) 及 Trompeter (1994) 研究指出,會計師無法發現受查者高估淨利(權益)所產生的聲譽及法律成 本,大於未發現低估淨利(權益)的情況,故會計師較會注意管理當局操縱盈餘增 加的行為(即會計師調整數大於零的情況,以 MISSTATE + 表示之),但較不在意管 理當局操縱盈餘減少的行為(即會計師調整數小於零的情況,以 MISSTATE – 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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