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大管理論叢 NTU Management Review VOL.29 NO.2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Board Interlocks and Corporate Tax Avoidance 206 考 Brown and Drake (2014) ,亦預期參與經營管理的執行董事與本文所定義的低稅負 公司董事連結程度愈高時,避稅技巧之擴散效果會比其他非執行董事之連結還要 強,因而該公司的避稅程度亦愈高。 假說 2:當企業之執行董事與低稅負公司董事連結程度較高時,其避稅程度會較高。 就台灣企業而言,大部分的公司皆存在最終控制股東,且大多由家族成員所控 制 (Yeh et al., 2001) 。蔡柳卿、楊朝旭與許慧雯 (2014) 即探討家族經理人外部董事連 結與公司創新的關連。因此本文亦額外探討家族成員擔任董事所形成的連結在避稅 行為的擴散上是否有顯著的效果。本文預期當家族企業中的某一成員擁有節稅策略 的相關知識或經驗,則極可能會分享其避稅技巧與成功的避稅經驗予其他家族成 員,進而使得其他家族企業跟進採行。另外,基於林嬌能與許彩蓮 (2011) 實證結果 顯示,我國家族企業較一般企業而言避稅程度更高。因此本文預期家族企業董事連 結下的避稅行為,其擴散效果會較高。相關假說如下: 假說 3:當企業與低稅負公司間具董事連結且屬同一家族企業時,相較於其他情況而 言,其避稅程度會較高。 以上假說皆為立基於股權架構下的董事連結。然而,各企業之間的社會網絡連 結其實有多種型式,除了上述企業董事會成員與其他公司間的「直接」董事連結外, 亦可能存有其他透過第三方所形成的「間接連結」,且間接連結往往可進一步輔助 及增強直接連結的效果 (Gulati and Westphal, 1999) 。 McGuire, Omer, and Wang (2012) 及魏春燕與陳磊 (2016) 皆指出具稅務專長及產業專精的會計師在委託企業的避稅行 為上扮演了相當的角色與地位。 Klassen, Lisowsky, and Mescall (2015) 則發現公司雇 用不同的稅務代理人幫忙報稅,對企業的避稅情形有不同程度之影響。 Bianchi, Falsetta, Minutti-Meza, and Weisbrod (2018) 探討個別會計師之產業專精對於非公開發 行公司避稅程度之影響; Brown and Drake (2014) 則是探討各公司簽證會計師之連結 對公司避稅之影響,其發現當公司與低稅負公司所雇用的簽證會計師為相同時,該 公司的避稅程度會較高。沿續上述文獻之觀點,本文除了探討企業對外的直接董事 連結外,亦擬探討當企業與低稅負公司雇用的簽證會計師相同時,此時避稅行為之 知識擴散效果是否提高。 另外,由於我國上市(櫃)公司自 1983 年起之財務報表須由兩位會計師聯合 簽證,雖法令上聯合簽證之會計師並無主、副簽會計師之分,但實務上常將兩位會 計師分為主簽及副簽會計師。主簽會計師通常是招攬該客戶之會計師,也是負責主 要查核工作之會計師。李建然、陳信吉與湯麗芬 (2013) 表示公司的主簽會計師是查 核工作主要的規劃者,在分紅的機制上,副簽會計師並未參與分配主簽會計師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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