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大管理論叢 NTU Management Review VOL.29 NO.2

203 NTU Management Review Vol. 29 No. 2 Aug. 2019 之公司雇用同一個查核會計師等是否會影響避稅行為擴散效果的強弱。此外,相較 於英、美等國的企業股權較為分散,台灣企業的股權則較為集中,大部分的公司皆 存在最終控制股東,且多由家族成員所控制 (Yeh, Lee, and Woidtke, 2001) 。有鑒於 家族成員所形成的董事連結效應可能有別於立基於股權持有下所形成的一般集團企 業,因此本文亦額外延伸探討家族成員擔任董事所形成的連結在避稅行為的擴散上 是否亦有所效果。 實證結果顯示從事避稅的低稅負公司,會經由董事連結的企業社會網絡來分享 及傳播其避稅技巧與成功的避稅經驗,使得與低稅負公司董監連結程度相對較高的 公司,其避稅程度也較高。此外,實證結果亦顯示公司執行董事所產生的董事連結、 與低稅負公司雇用相同會計師及與低稅負公司屬家族企業關係者,其避稅行為的擴 散效果更強。最後,本文額外測試亦顯示具會計或財務專長的董事連結亦能增強避 稅知識的擴散效果。然而,各公司間獨立董事之連結及同產業之董事連結,避稅之 擴散效果則不顯著。 在學術研究的貢獻上,目前學術界尚未能完整解釋各企業避稅行為間的差異, 而本文從知識擴散理論的觀點出發,證實企業會透過彼此間的董事連結將隱晦、複 雜的避稅活動相互分享或傳授其經驗,因此本文的實證結果對於目前學術界在企業 避稅行為差異的研究上,提供了部分的合理解釋;再者,本文將過去用於解釋社會 現象的社會網絡連結與企業的避稅行為做結合,此部分對於會計學術文獻中關於網 絡連結之應用上亦能有所貢獻。 貳、文獻回顧與假說建立 一、擴散理論與董事連結 「創新擴散理論」 (Diffusion of Innovations Theory) 是美國學者 Rogers (1962) 所 提出,其認為「創新」是一種被個人或其他採納單位視為新穎的觀念、時間或事物; 至於「擴散」則是以某種傳播渠道隨時間在社會系統的各種成員間進行傳播的過程。 因此,擴散過程乃由創新、傳播渠道、時間和社會系統四個要素所組成。創新擴散 所傳遞的是新的事物,其中傳播渠道乃為重要的環節之一。 Rogers (1962) 認為創新 擴散須藉助社會網絡進行,最佳途徑為結合資訊科技與人際傳播。在新知識推廣和 擴散的過程中,其認為最重要的傳播管道是人與人之間的模仿,當人與人之間的同 質性(如信念、教育程度、社會地位等的相同程度)愈高時,傳播效果愈好。 至於「董事連結」是指一位董事身兼兩家以上企業董事職務的現象,一般認為 董事連結是公司建立對外關係聯繫的良好管道。 Bazerman and Schoorman (1983) 認 為組織間的董事連結可使企業領導者同時擁有多個具影響力的職位,使他們能更有 效地增進自身及其組織在經濟上及社會上的整體利益。 Pennings (1980) 認為企業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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