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大管理論叢 NTU Management Review VOL.29 NO.2

183 NTU Management Review Vol. 29 No. 2 Aug. 2019 鄰近的香港,其強積金制度是私營的個人帳戶制度,就業者在轉換雇主時,可 將其原公司的強積金轉至新公司的供款帳戶,屬資產可攜的制度。但許多就業者在 轉職後,未辦理移轉,因而持有多個帳戶。 2017 年底時,有高達 24 萬人持有超過 四個或以上強積金帳戶,以致強積金計畫管理局主席公開呼籲民眾應積極辦理年金 資產整併,避免同時擁有過多帳戶(黃友嘉, 2018 )。 肆、我國年金方案的可攜性現況與未來可行發展方向 我國目前的各項繳費式老年給付方案是依不同身分而設計,不同的方案對於老 年給付資格以及有關老年給付可攜性的規定有相當大的差異。我國主要的社會保險 年金及職業年金方案的老年給付資格及可攜性作法,詳如下表 1 。 表 1 我國繳費式老年經濟安全方案之內涵與可攜性 方案 性質 主要方案 老年給 付類型 老年給付年資條件 提前退出規定 與其他方案 銜接 社會保 險方案 勞工保險 (新制) 確定給 付制 1. 年滿 60 歲(未來逐步提高 至 65 歲)不論年資高低均 可領取 2. 年資合計滿 15 年才可領老 年年金,未滿 15 年者僅能 領老年一次金 可保留年資 可併計國民 年金保險年 資以成就請 領老年年金 資格 公教人員保險 確定給 付制 1. 符合年齡資格者不論年資 高低均可領養老給付 2. 年資 15 年以上且年滿 65 歲、或年資 20 年以上且年 滿 60 歲、或年資 30 年以 上且年齡滿 55 歲可領養老 年金給付 3. 年資未符上述規定者僅能 領養老一次金 可保留年資 年 滿 65 歲 時,其勞工 保險與公教 人員保險年 資 均 未 滿 15 年、 但 兩者年資合 計 超 過 15 年者,可請 領養老年金 給付。 軍人保險 確定給 付制 年資滿 5 年者不論年齡均可 請領退伍給付 退還自付部分保費 無 國民年金 確定給 付制 年滿 65 歲不論年資高低均可 領老年給付 可保留年資 年資可被勞 工保險與公 教人員保險 (限特定被 保險人)採 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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