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大管理論叢 NTU Management Review VOL.29 NO.2

A Study of Member-Choice Management Platform for Pension Funds 16 (3) 勞工自選基金多樣化,勞工除可依自己的風險屬性與投資偏好做選擇,亦可 選擇服務好的投資機構之基金,獲取自己所需的理財服務。 缺點包括:多元投資機構與基金數,轉換機制複雜,行政作業成本較高;自選平 台基金數多,基金經營較不具規模性,經營成本高,手續費支出較高;勞工需提 升退休理財知識,自行做好自提退休基金投資計畫選擇。 二、新制勞退自選對運用局投資運用及政府財政的影響 目前雇主提撥或勞工自提退休金,皆委由運用局投資運用,若雇主提撥仍維持 現行投資運作方式,僅將勞工自提開放自選,對運用局現行的投資運用與現金流量 影響不大。勞工退休條例規定自願提繳部分,得自當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總額中全數 扣除。我們建議新制勞退自提自選機制自動設定自提比率為 3% ,符合現行法令稅 賦優惠規範範圍內,現行新制勞工退休金自提佔比甚低,約僅為新制勞工退休金人 數的 5.4% ,若開放實施自提自選,是否對於政府財政稅收會有顯著之影響?若以下 列公開資訊約略估算:財政部稅賦署 (2011) 報告, 2010 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平均稅 率約 13.63% ,財政部 (2016) 報告, 2015 年度實收綜合所得稅金額約 4,739 億元, 假設 2015 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平均稅率與 2010 年相同,若 2015 年新制全體勞工 皆自提 6% (意即自提佔比 100% ),將減少綜合所得稅 268 億元,佔實收綜合所 得稅的 5.66% ,佔 2015 年度實際課稅收入金額的 20,766 億元的 1.29% ;其為實施 本研究建議之自提自選機制對政府財政收入之最高影響。上數估算係最大影響值, 若實際自提佔比僅提高為 50% ,自提 6% 的情形下,估算約略減少綜合所得稅金額 126 億元,佔 2015 年度實際課稅收入金額的 0.60% ,影響政府財政收入有限。 三、新制勞退自選方案比較與可行性分析 新制勞工退休金自選方案,建議設定自動加入機制及自動預設自提比率 3% , 遇加薪時逐步提高自提比率調整至自提上限,鼓勵勞工儲蓄退休金。陳登源 (2014) 觀察私校退撫儲金實施自主投資計畫,將近 89% 左右的參加人員無法深入了解計畫 內容與選擇適合自己的投資組合,顯見預設基金對於實施勞工自選之必要性。為提 升現行勞工對於自選平台的信心,本研究建議施行初期可採方案 (I) ,讓自主投資計 畫簡單易懂,以較低之手續費率吸引勞工自提自選,結合民間投資專業團隊經營明 星化基金,創造優質的經營績效與品牌效應,營造勞工自選風氣。若考量讓勞工有 較多選擇,基金手續費不宜太高侵蝕投資績效,可考慮自選投資方案 (II) 。如果台 灣勞工退休理財投資觀念提升,自選經營績效受社會大眾肯定,可逐步開放自選投 資方案 (III) ,加強退休金管理市場之競爭,提升服務品質。王儷玲 (2013) 提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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