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大管理論叢 NTU Management Review VOL.29 NO.2

105 NTU Management Review Vol. 29 No. 2 Aug. 2019 表 1 OECD 國家年金政策趨勢整理 年金政策 政策具體內容 「退休年齡」 相關的改革措 施及現況 ● 半數左右的 OECD 國家嚴格限制提早退休,另外半數的 OECD 國家雖允許提早 幾年退休但減少退休年金給付。 ● 部分 OECD 國家中按性別訂定不同的退休年齡,包含以色列、波蘭和瑞士等國家。 ● 丹麥、芬蘭、荷蘭、葡萄牙和斯洛伐克等國家開始將退休年齡和平均餘命 (Life Expectancy) 連結。 ● 根據立法規範,約半數的 OECD 國家將逐步增加正常的退休年齡 (Normal Retirement Age) ,到 2060 年,男性的正常退休年齡將增加 1.5 年,女性則增加 2.1 年。 「退休給付」 相關的改革措 施及現況 ● 部分 OECD 國家修改最低和基礎年金的規定,例如:加拿大提高低收入單身老人 的保證所得補充 (Guaranteed Income Supplement) ,斯洛伐克從 2015 年 7 月開 始,提供工作超過 30 年的退休者最低年金(年金樓地板)的保障。 ● 2016 年 OECD 國家中,終生全職工作 (Full-career) 的平均薪資工作者 (Average- wage Earners) ,其強制性退休金 (Mandatory Pension Scheme) 的年金淨所得替 代率 (Net Replacement Rate) 平均約為 63% ,範圍介於 29% (英國)和 102% (土 耳其)之間;低所得工作者 (Low-income Earners) 的年金淨所得替代率平均為 73% 。 ● 部分 OECD 國家提供基本保障年金,例如:智利提供「年金收入最低 60% 之國民」 基本保障年金。 ● 許多 OECD 國家將年金給付指數化 (Indexation of Pension Benefits) 的調整機制 凍結或變得較以前不優渥 (Less Generous) ,例如:比利時在 2015 年凍結年金給 付指數化。部分國家(例如:義大利)採行累進的指數化 (Progressive Indexation) ,給予低年金收入者較高的增幅。 ● 許多國家(例如:芬蘭、德國、日本、西班牙等國)導入自動連結退休給付和平 均餘命的機制。 ● 許多國家允許在正常退休年齡後,可在退休請領年金後再就業工作,但制度上並 不鼓勵,例如:澳洲、丹麥、日本等國規定,退休後工作所得若超過一定限額, 將降低年金給付;法國雖不降低年金給付,但退休工作所得需提撥卻不納入年金 的年資計算。 「提撥率」相 關的改革措施 及現況 ● 在最近兩年,約有三分之一的 OECD 國家修改提撥率,而採行的措施有相當大的 差異性,例如:以色列同時調高雇主和員工的提撥率、芬蘭調降雇主的提撥率但 調高員工的提撥率;澳洲調降年度提撥的上限、斯洛伐克則調高需提撥年金的所 得上限。 ● 在確定給付年金體系 (Defined Benefits Pension Schemes) 中,許多國家為了增 加收入而調高稅率或提撥率。 「 所 得 適 足 性」相關的改 革措施及現況 ● 為維持年金的財務永續 (Financial Sustainability) ,許多國家因而降低退休年金給 付,引發了退休所得適足性 (Retirement Income Adequacy) 的疑慮和討論。 ● 有許多國家採行政策誘因來增加自願性私人年金的普及率和提撥率。 ● 在一些確定提撥制年金體系 (Defined Contribution Pension Schemes) 中,提撥 率已經增加。另外有一些國家降低對年金所得的課稅。 ● 部分國家給予低所得者溯及既往的年金金額 (Pension Credits) ,或降低年資對年 金水準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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